首页-欧陆娱乐挂机丨首页,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1133批次,不合格17批次。现通告如下: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饮料、酒类、水果制品、方便食品等18类食品共计498批次样品,合格495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御饼坊食品有限公司(萧山区瓜沥镇瓜港三路1058号5幢)生产的1批次绿豆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千岛湖瓦洱登家庭农场(淳安县中洲镇余家村154号)生产的1批次利口葡萄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德市乾潭镇清香油榨油小作坊(建德市乾潭镇陵上新村)生产的1批次菜籽油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等33类食品共计558批次样品,合格544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江汉路分公司(滨江区江汉路1515号江南天街商业中心地下一层商铺53号)销售的1批次加州鲈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临安晨恺食品商行(临安区高虹镇狮子山路12号)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戊唑醇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临安晨恺食品商行(临安区高虹镇狮子山路12号)销售的1批次云南蜜橘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淳安千岛湖泉成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291-5、6、7号)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嗪、噻虫胺和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天万农贸市场邹晓斌食品店(余杭区南苑街道双范东村50号2幢杭州余杭天万农贸市场2-15号)销售的1批次鸡肉(整鸡)替米考星和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中泰综合市场小吴水产品摊(余杭中泰综合市场一楼108号-1)销售的1批次鲈鱼磺胺类(总量)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滨江区倪泽荣蔬菜店(滨江区长河街道月明路1073号)销售的1批次黑鱼五氯酚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滨江区王侠果蔬商行(个体工商户)(滨江区长河街道月 明路1079号一楼-2室)销售的1批次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三墩镇第二农贸市场发哥水产品店(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路181号杭州三墩镇第二农贸市场71-74号)销售的1批次本塘甲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湾南农贸市场江长虎蔬菜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湾南农贸市场49-51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临安天工市场张传艮蔬菜经营部(临安区锦城街道广场路18号)销售的1批次毛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安黄月清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临安市锦城街道畔湖路79号临安锦南综合农贸市场门口5间)销售的1批次青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淳安县千岛湖里杉柏好又多超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里杉柏路95-2号)销售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彭埠综合农贸市场阿贵食品店(个体工商户)(上城区杭州彭埠综合农贸市场一楼摊位13号)销售的1批次食用小麦淀粉(分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等13类食品共计77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检验机构:杭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优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